一、刑事案件检察院取保候审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是本人或者是家属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后是取保候审的决定,最后是取保候审的执行。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二、如果取保候审了还要进去关吗?
不一定。
1.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超过***的刑罚就不会被判刑。在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判决之前,他们是否会坐牢将不得而知,取保候审的最高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通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3.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保证犯罪嫌疑人获得保释候审,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违反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时返回保释候审保释候审。
三 、一般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可以退吗?
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退的。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3.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