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并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较早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二、哪些情况下诈骗行为会被加重处罚?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三、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诈骗是威胁居民财产安全的主要犯罪手段,北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金额三千元,只要达到这个标准,公安机关就得立案,否则受害人可以到检察院投诉。如果犯罪分子通过诈骗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会被加重处罚。根据目前《刑法》,诈骗罪的最高处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