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为了发展的需要进行土地征收,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法律规定了土地征收程序,那么要想进行土地征收就要知道土地征收程序,具体有什么程序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土地征收程序方面的知识。
一、农村土地征收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大体如下:
(1)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必须是国有土地,但乡镇村公共设施、村民建设住宅除外);
(2)**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征地审批手续;
(4)发布征地公告;
(5)进行安置补偿(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并会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收区域公告,听取意见,对有争议的事项,由县***组织协调,协调不成申请裁决。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征地的各项费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二、土地征收的法定权限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基本农田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征地批准权限为:
(1)基本农田以外不超过35公顷的耕地;
(2)不超过70公顷的其他土地。省级人民***批准前述土地征收后,应报国务院备案。
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征收农用地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先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