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这两个字相信对大多数的人来说都不陌生,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除了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之外,最好要了解在哪种情况下是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自己的利益。那么如果想要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来说解除合同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协商解除和诉讼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也可以由一方申请解除。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承租人有以下几种行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1、 承租人不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者转让的;
2、 承租人利用房子进行违法的活动的;
3、 累计六个月不交房租的;
如果出租人出租的部分由毁损但拒绝修理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的合同,则双方中任意一方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定期租赁合同,需要解除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有一方严重的违反了租赁合同的,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2、 有一方不按照合同上的时间履行约定的,并且在允许的拖延时间之内还没有履行约定的,导致另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的;
3、 因为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双方都无法履行合同的;
4、 在租赁期间发生了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不解除合同会导致一方损失惨重的;
5、 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不定期合同的;
6、 租赁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即便在签订合同时承租人知道该房屋质量有问题的,承租人在之后还是可以解除合同;
7、 不经过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发生如下行为的:转租、转让、抵押、拆解。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