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责任有哪些?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各项工资保障制度的集成、定型和法治化,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支付工资、未编制并保存工资支付台账、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工资的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等违法行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对单位给予罚款的同时,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罚款。
二、新条例从哪些方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工资保障“法治化”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各项工资保障制度集成、定型和法治化,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一大特点是坚持问题导向。在立法过程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始终抓住根治欠薪这一根本目的,深入分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领域、主要方面、主要环节,分析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治理欠薪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还加强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扎紧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笼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2、治理欠薪“无死角”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明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划拨、冻结或者查封,为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让建设单位从源头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重解决农民工工资“怎么发”“发到手”的问题,要求减少工资支付环节,推行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确保工资发到本人手里。
3、企业欠薪“没借口”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这一规定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农民工遇到拖欠工资后证据不足的问题。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以上材料的,用人单位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