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1、***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民事诉讼法》对于***的规定
靠前百一十九条 ***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靠前百二十条 ***形式
***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靠前百二十一条 ***状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靠前百二十二条 先行调解
当事人***到人民法院的民事***,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靠前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靠前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的立案,是原告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还需要提交有关材料来进行认定,如果相关材料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不存在违法事实的,那么是不需要追究有关民事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