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网友 2024-11-01 07:21:36

一、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

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合伙财产还是不同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合伙企业解散时也必须进行清算以偿还合伙债务,那么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

(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二)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

1、清算组织的构成。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组织的执行。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是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是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三是清缴所欠税款;四是清理债权、债务;五是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是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合伙债务的偿还顺序。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是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是合伙企业所欠税款;三是合伙企业的债务;四是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四)合伙企业债务的行使期限。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公司的解散不同,其中合伙企业的解散受《合伙企业法》的调整,而在合伙企业解散之后,其债务还是需要进行偿还。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是属于有限合伙人的话,则就自己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通常只有普通合伙人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标签: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其他文章

  • 湖南省女职工退休年龄规定是怎样的
  • 农村建房协议书怎么写?
  •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关系
  • 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 员工请长病假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 裁员赔偿款计算方法是什么?
  • 领养孩子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买房子差额税是什么意思?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 成功开导老婆接受别的男人案例(男人如何洗脑老婆接受小三)
  • 海信t92安装刷入recovery的教程(海信手机专用root工具)
  • 第一次doi详写(写的超细的doi文)
  • 2022年手机CPU天梯图(目前手机处理器排名)
  • 韩国最经典的黑帮电影(十部好看的黑帮电影排名)
  • 哈利波特魂器摧毁顺序(伏地魔7个魂器的制作过程)
  • 陆树铭简介个人资料(陆树铭哪个徒弟最厉害)
  • 纯债基金排名前十名(十只表现最好的纯债基金)
  • 安全门十大品牌(2021中国防盗门十大品牌排行榜)
  • ppc是什么意思(互联网营销PPC的含义)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