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拆迁协议里存在的各类问题,很多被拆迁人朋友都提出疑问:既然拆迁协议陷阱这么多,那我们老百姓岂不是只有拒绝签字或者任命被坑这两条路可以选了?
其实,拆迁协议里还有一类是被拆迁人朋友们完全可以放心签字的。如果您遇到的拆迁协议完全符合以下这几个条件,那咱们是可以考虑签字搬迁的。
条件一 和你签协议的是***征收部门
签订拆迁协议的主体不明确,或者权责不清楚,这是签字的“大忌”。之前有一位被拆迁人杨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种情况。和他签订拆迁协议的人,是开发商的一位工作人员,职务在公司里并不低。
由于当时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敏感度不高,又本着对拆迁方友好信任的态度,面对优厚的补偿条件,杨先生很快就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结果等到日后回迁房数年不到位,杨先生将拆迁方告上法庭时,杨先生才弄清楚,和他签字的这个人根本就没有代替征收部门允诺补偿条件的职权资格,他承诺的回迁房也根本没有在项目规划中体现。杨先生是被他“欺上瞒下”的行径给坑了。
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例,和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应该是房屋征收部门,这是最例题化的答案。所以说,如果要把拆迁比作一场资格考试,把拆迁协议比作考试的试卷,那么被拆迁人一定要先确认,在试卷上具名的主体到底有没有“出题人”的资格。出题人没有问题,被拆迁人才能开始往下审题。
条件二 协议的内容完整、明确
想要答好一份试卷拿到高分,弄清楚题目很重要。拆迁协议其实就是一份满篇“判断、天空、纠错题”的试卷。被拆迁人要看清楚每一条约定内容是不是合法、准确,对其中存在问题的,要提出纠正意见。
当被拆迁人认定所有条款都“正确”的时候,才能在协议上签字“交卷”;也只有被拆迁人将协议的所有内容都改对、填写完整后,才能踏踏实实地凭着这份“满分试卷”主张自己的考试奖励——拆迁补偿。签空白协议其实就相当于被拆迁人交了“白卷”,凭着一份白卷向老师要成绩,难度显然可想而知。
所以说,被拆迁人在协议上签字时,一定要确认协议的内容完整、明确,能保障咱们日后拿着这张协议,就能理直气壮、有理有据地向拆迁方索要补偿。如果遇到双方权利义务清楚,补偿数额、安置方式和给付时间明确,违约责任约定合理的协议,被拆迁人就可以一条一款地打对勾,好好“审题答题”了。
条件三 签章完整,给被拆迁人手中留一份原件
实际拆迁过程中,拆迁协议签字盖章的原件往往是一式三份或者一式四份。其中有一份,应该留在被拆迁人手里。但是很多被拆迁人朋友反映,他们签字时,拆迁方根本不现场签字盖章,而是会要求将全部原件带走,有些说“盖章后送回”,有些就直接说是“盖章后统一保管”了,这种不给被拆迁人手中留原件的行为是有很大问题的。
大家要知道,拆迁协议原件对被拆迁人来说,是重要的“证据”和“凭证”。没有这份协议,被拆迁人很难对第三个人说清楚拆迁方到底答应了你什么条件,又是怎么承诺如何向你兑现这些补偿条件的。
反过来,如果拆迁协议满足了本文提到的前两个条件,同时拆迁方又痛痛快快按照流程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盖章,并给被拆迁人留一份原件的,被拆迁人可以相对放心一些地配合签字。
即明拆迁律师最后想说的是,如果一个拆迁项目正规合法,又能保障拆迁协议的签约主体正当、协议内容完整明确,补偿条件还能满足被拆迁人的诉求标准,那被拆迁人当然可以积极配合签字搬迁。
但实践中这样像例题一样规范的情况确实并不常见。因此,被拆迁人在签字前一定要谨慎考察协议的合法性,如果认为补偿权益有风险,在签字前就要及时联系咨询客服。如果一份拆迁协议连以上三个重要条件中的其中一条都不符合,被拆迁人朋友还是慎重考虑再决定要不要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