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据了解,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共有三点,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靠前,所在用人单位和个人在失业前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未满一年,但个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第二,非个人原因中断就业的,如辞职、跳槽等主动申请离职的,则不在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范围内;
第三,按照相关规定,已经申请并**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而且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次数不能超过两次,还有若是失业期间找到工作,便不可再领取。
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符合被迫解除了与原来企业的劳动关系并在就业期间缴纳好了失业保险费的相关系类条件,便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一个能够为当事人在一定事件内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与就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