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是多久?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申请证人出庭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对于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能是法院依法指定。如果是法院指定,那么一审的举证时限不少于15天;二审不少于10天,简易程序的不超过15天;小额程序的不超过7天。所以只要在举证时限届满前申请即可。
二、证人出庭作证的条件有哪些?
(一)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必须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对案件涉及的所有证据进行细致、深入的审查,尽最大可能识别伪证或者有明显瑕疵的证据。
(二) 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三)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在潜意识里有接受占优势地位者观点的倾向,这种倾向无疑会影响证人作证的真实性,因为证人根据他人观点对其亲历的具体事实进行剪裁和取舍之后,该证言已不再是对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
(四)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询问证人不允许其他证人在场的理由与上述理由大致相同,即为了保证证言的可信度,避免证人在不正当的引导和压力之下改变自己的证言。
三、证人证言公证怎么进行的?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予以证明的活动。”对证人证言公证实际是保全证人证言的一种方式,具体步骤有:
(一)选择受理机构。证人证言是证人所作出的一种民事行为,虽然公证的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将证人证言也明确列为不受地域管辖的公证类型,但根据公证有关条例的立法精神,证人证言类似于声明,也应不受地域所管制。原则上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公证机构。
(二)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应该提供必要的资料,证件,供公证机关。
(三) 公证机关审查资料并决定是否受理。审查该申请是否可以受理,询问证人申请公证的原因,审查证人是否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四) 进行公证,记录在案。对证人所作的证人证言进行公证。公证通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
1、公证员与证人的问答形式
2、律师调查笔录的形式
3、证人发表声明。
综合上面所说的,二审时如果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就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进行实施,而且在申请时一定要提交相交的证明材料,只有获得法院的受理,那么证人才能出庭,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