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在《刑法》上是怎样来说明的?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于这方面的解释又是怎样的?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非法拘禁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等严立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问题的批复》(1997·12·31 法释 〔1997〕11 号〕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故意***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对故意伤害、***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10.20 法释 〔1999} 18 号) 第四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自伤行为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15 法释[2000]33号)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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