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我们最重要的证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用到,我们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那么如果由于疏忽,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应该如何处理?针对这些和大家合法权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小编通过下文给大家具体说一说。
一、身份证丢了必须要挂失么?
公安机关对居民身份证挂失没有强制性要求,全凭居民自愿。身份证号都是终身制,原身份证丢失,申请补身份证与原身份证还是相同的号码。
如果身份证丢失,居民应该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申请补领。补领新身份证后,原证就自动成为无效证件,即使再找回原来的证件,那么持有人也不可以使用这张证件处理业务,因为这张证件已经无效.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也可以登报声明一下,并保存所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如果哪天有电信、银行、或者公安局找到你,你只要出示报纸就可以说明一切了。
二、身份证丢了应该怎么办?
1、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我们需要到管辖我们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
2、报失后,要申请补办一个新的居民身份证。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新的居民身份证的地点也是在家乡乡镇派出所;
3、由于新的身份证**时间较长,一般是3个月,所以需要先在家乡乡镇派出所**一个临时身份证,再邮寄回来,碰到检查等事可以拿出来作为证明;
4、拿到新的身份证后,退回临时身份证。
5、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外地的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可以异地补办一个临时身份证。但是它的有效期只有三个月,要在这三个月内找时间回老家补办一个身份证。
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综上所述,目前公安机关并没有强制规定居民在身份证丢失后要进行挂失。我们丢失身份证后,要立即到公安机关申请补办,通常我们会拿到一个临时身份证,等拿到正式身份证后临时的会失效。我们了解了有关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的知识,在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就可以做到游刃有余了,不至于过于紧张。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