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借条和欠条之间的区别只是一个字,但原意相距甚远。
一、概念释义
1、借条:民间借贷关系的基本法律关系是民间借贷.通俗地说,这是向人们借钱,并向他们提供借款的证据。
2、欠条:债权人以货币作为支付内容,基本法律关系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例如,如果借款无能力,它也可以发放欠款。如果它无法支付款项,它也可以发出欠款。拖欠劳工可以欠下,当财产分割时,它无法支付现金,也可以拖欠会费。简而言之,债务可以与任何法律关系产生,以货币作为利益。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
1、借款条款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自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三年计算;
2、无约定偿还期限的借款条款:根据“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借款人在贷款期限不明确、协议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贷款。因此,借方票据没有商定的偿还期限,其时效从贷款人要求从整整三年开始之日开始退还之日起算。
三、欠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偿还期限的欠条:期限自还款期限届满后的第二天起计算,期限为三年。应当指出,采取这种行动的原因应该是基本的法律关系。
2、未规定还款期限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能偿还债务的诉讼时效,自当时的诉讼时效起,应开始计算根据【合同法】“第35号”规定:“当事人已同意在供应商交付后立即付款,并且买方在收到货物后没有钱支付。供应商已经根据民法通则,同意在没有还款日期的情况下编写欠款。第140条的规定应确定行动限制的中断。如果供应商在诉讼时效中断后没有要求权利,应当在买方支付拖欠款之日从供应商处收到诉讼时效期限。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因此,诉讼时效受这种欠款的影响是从拖欠日期算起的。
3、民间借贷还本付息
基于向别人借钱是欠别人的钱的理解,许多人在向别人借钱时会发出欠条。如果欠条订明还款期限,这类***的时效当然是容易计算的。如果私人贷款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话,有人认为最高法院应根据“欠条处理时效条例”,由欠条发出之日起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