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公司法相关法律关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是什么?

网友 2024-11-14 01:25:47

大部分人都知道,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但除了涉及公司生死存亡或危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外,股东会、股东大会一般不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针、计划的制定和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等其他重大事务,而是交由董事会决定,那么,公司法相关法律关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是什么呢?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综上所述,在公司法相关法律中关于董事会的职权问题,主要包括负责召集股东会并进行报告,执行落实股东会各项重要决议,对经营和***进行决策,制定各类计划、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办法,决定机构设置、高管人员的任用和报酬;同时,规定董事人数在三人至十三人之间确定,任期不超过三年。

本文标签: 董事会的职权

其他文章

  •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有哪些法律规定
  • 现在不作为犯罪处理规定是什么?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吗?
  • 保洁员劳动合同范本
  • 游戏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 房产证名字可以写几个?
  • 签订学徒劳动合同时注意什么?
  • 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是什么意思呢
  • 房产过户费用计算依据是什么
  •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 没打马赛克的科比遗骨图(瓦妮莎现在的状态)
  • 北京排名前十保安公司(最正规保安公司排行榜)
  • 揭秘北京幽灵地铁之谜(地铁3号线灵异事件)
  • 鬼灭之刃x18漫画蝴蝶忍(火影忍者日向雏田抱枕图)
  • OBand智能手环体验(蓝牙手环怎么样)
  • 冬奥会有几个大项(7大项、15分项、109小项分解图)
  • 李佳琦直播为什么停播了(李佳琦当初停播是被栽赃陷害?)
  • 郭爽王子健的案件(王子健最后怎么样了)
  • 赖文慧的个人资料 简历(赖文慧堪称华仔的红颜知己)
  • 林俊杰怎么了(4月林俊杰确诊新冠肺炎)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