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在棚户区改造中,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1、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2、产权置换
一般是拆一还一。即拆一平米就补偿一平米。一般对于棚户区改造,优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
二、详细政策
1、被征收房屋价值
被征收房屋价值=[(基准价格×K 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
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
被征收房屋的具体价值以本项目公开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搬迁费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标准为40元/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为80元/平方米。
3、临时安置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的面积为基数,会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金额标准为90元/月/平方米。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转。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作为基数,一次性的发放4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月递减。具体的拆迁政策以地方***政策为准,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为被征收人提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已**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5、外迁补助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会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外迁补助费。
6、其他补助费
除了以上一些补助费以外,符合条件的还可以领到平房补助费、低保残疾补助费、电器移动费等。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棚户区拆迁以后的补助也分为好几种的,比如说有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棚户区虽然是比较简陋的,但是有些棚户区无归处的位置是比较特殊的,这样的房子的市场价格也是非常的高的,所以不管是改造棚户区或者是拆迁城市住宅楼,国家肯定是没办法统一规定补偿标准的。有本站,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