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要想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最好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要达到规定的条件,还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应该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1、业主产生志愿者小组,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2、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
3、筹备组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
4、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等书面材料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5、召开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6、业主委员会召开靠前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7、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应提交什么材料
物业管理***所涉及的主要是三类合同,即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在审理中应区分合同的不同性质,注意判定合同的效力以正确处理物业管理***。
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1、由小区五名以上的业主作为发起人,并向区国土房管局提交发起人亲笔签名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申请需列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名称、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小区的总建筑面积、入住使用率和入住时间等内容。
2、发起人产权证明各一份(复印件);
3、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4、业主委员会选票;
5、业主代表选票;
6、业主授权委托书;
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8、业主委员会章程;
9、业主公约;
10、其它相关资料。
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如今有一些小区物业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而业主因为迟迟没有成立委员会,而不好跟物业“对抗”。要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必然要先达到规定的条件才行,否则也是无法批准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