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1)亲自履行,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亲自履行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关系是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社会关系,劳动合同是特定主体间的合同。劳动者不应当将应由自己完成的交由第三方**,用人单位也不能将应由自己对劳动者承担的义务转嫁给其他第三方承担。
(2)全面履行,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必然要求,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体现。只有双方当事人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才能保证合同目的的充分实现。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用约定的,按质、按量全部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劳动合同任何的不履行、不适当履行都属违约,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协作履行,协作履行的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发扬协作精神,相互理解和配合,相互协作履行,互相帮助,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共同实现合同规定的权利。
二、劳动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切实履行,以实现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时的预期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后,劳动合同应当全面履行,任何的不当履行均会带来相应的法律后果。
对于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是基于实际的合同条款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上,还需要对违约的责任进行认定,如果涉及到一方不全面履行责任的、或者没有协作履行责任而导致违法的情况下,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