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经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无偿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不能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辞退条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总结:还在试用期的朋友要注意了,不是认为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就可以随便跟解除合同了,只有符合上述的条件之一才可以。
首先,按照法律中的要求,单位需要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这也是允许的,但同时也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才做,也是不允许随意进行辞退,损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在辞退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按照单位的要求**手续,另外也需要根据实际工作的时间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报酬才行。
试用期内的员工并不会因为不是正式的员工而没有法律上的保护,此时我们如果是试用期的话,一定要注意在试用期内被辞退或者是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