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何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招摇撞骗罪损害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
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
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多少?
综上所述,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共同之处,但是区别也是很明显的。从犯罪构成要件、公安机关立案条件到最终法院量刑标准上,都存在差异,判刑是诈骗罪更重一些,而立案上面,诈骗罪要求有最低数额,招摇撞骗犯罪则没有规定,数额不大的同样可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