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二)、量刑标准
刑 法第19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 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才构成本罪。
二、信用卡诈骗的概念
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规避信用卡诈骗,要牢记勿轻信手机信息、保护好刷卡密码、设置支付限额等防范要点。
常见的诈骗手段有短信通知“亲切”指导、电话联系索要密码、伪造网站诱人上当、制造信用卡被吞假象、演双簧瞬间调包等。
在我国信用卡的诈骗行为屡见不鲜,犯罪者非法占有他人利益,危害严重,违反信用卡管理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一定的法律处罚。以上关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就为大家简答介绍到此,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大家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