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怎么才能退税?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 6 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 6 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二、**退税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二)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三)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四)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五)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
(六)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七)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八)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应承诺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完整;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样,表格用黑色水笔填写,外文资料须附翻译件)。
个人所得税的退税处理,是基于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来进行**的,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个税缴纳标准和实际预缴情况来进行认定,纳税人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提交相关材料,由税务部门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