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法典》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民法典》的推出是我国法律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对于推动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民法典》中有非常多的概括性条例,缺少一系列相关的解释,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就可能产生一些问题。例如,《民法典》不当得利规定就有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详细解析。
一、《民法典》不当得利规定
靠前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二、规定的解析
这个制度也是基本延续我国《民法通则》对不当得利制度的规定。该条规定明确了不当得利人负有向利益受损人返还义务、利益受损人享有向不当得利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的法律效果,也明确了“得利人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对方当事人利益受损失”、“得利人取得的利益与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损失之间有因果联系”三项基本构成要件。
《民法典》将开始实施,由于其抽象性的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上文介绍了化解《民法典》不当得利规定事实问题的一些解析,希望能够对大家理解《民法典》不当得利规定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请看延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