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著作权申请流程
①申请者递交材料
②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 ③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
④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⑤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
⑥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登记的通知
⑦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二、作品著作权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除需要按下列第(2)和第(3)项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明以外,还应当分别准备以下材料:
1、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2、权利保证书;
3、作品登记表;
4、作品原创版权归属证明书;
5、委托、合作作品版权归属协议书(附件六)或职务作品版权归属确认书;
6、作品包括数字三维显示的平面复制件(含样书、样品、原稿、书稿草稿、草图、照片底片等)
7、作品说明书:简述作品内容(包括作品类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及作品特点等)和创作过程(包括著作权人的介绍、创作意图、具体创作情况、完成时间、权利归属、是否发表、已发表的发表时间及发表形式、未发表的拟以什么形式发表、申请登记的目的等)
8、变更和设立质押前的著作权登记证;
9、申请人关于版权、继承、变更或设立质押权的协议、公证书或其他法律文件;
(二)、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或其法定代理人作为申请人时,应当提交的身份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申请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或可以证明法定代理人与申请人关系的其他法律文书;
3、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给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的职务行为证明。
4、合作作品、委托作品、职务作品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5、申请**变更登记或质押登记时合同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三)、法人或其他单位组织作为申请人时,应当提交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批准证书、执业证等;
2、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给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的职务行为证明。
3、合作作品、委托作品、职务作品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4、申请**变更登记或质押登记时合同相对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