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辞职是不是还要上一个月的班?
是的,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后不能立刻离职,而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三十日内依然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包括工作交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一般员工辞职所担负的义务就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注意,此处所说的"通知"仅是单方面的告知,所以不必担心领导会不批准之类的问题,而且与手续**与否也没有任何关系。**退工手续是用人单位为离开企业的员工应尽的义务。
二、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金如何交税?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员工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属于一次性收入,员工的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员工的工资高于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三倍,超出的部分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