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4月13日中葡***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明确规定中国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为纪念澳门回归祖国这一重大历史盛事,于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1998年起陆续发行1998版澳门回归祖国金银纪念币(第2组)一套。该套纪念币共4枚,其中金币2枚,银币2枚,沈阳造币厂铸造,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这套金银纪念币的背面图案,为了突显主题,将当时澳门即将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做为纪念币的主图案,并隆重地将这本《基本法》以文本的形式摆放在纪念币中央位置。为彰显《基本法》的严肃性,书面没有设计任何花哨的纹饰,整体的图案表达都落在了周围的空隙中。总体上来看,纪念币的图案将上下左右做了三分处理,再经过巧妙的位置安排,着重于表现两侧的建筑和建筑上方的仙鹤,再以莲花、云彩和广阔的水面来衬托。这样的设计就变得很和谐,无论是画面还是意境,就都有了一种平稳踏实的感觉。
画面主体除了中心的基本法外,次重点就是两侧的建筑。这两侧的建筑分别是澳门的两个重要历史遗迹,右为“妈阁庙”,左为“大炮台”。妈阁庙——众所周知,凡是沿海各地一般都敬奉“妈祖”。“妈祖”是沿海渔民和商人的保护神,预测吉凶,消灾解难。币面上这座有了500年历史的“妈阁庙”建筑,端庄古朴,典雅壮观。我们可以细细揣摩发现,币面众多缭绕的香烟,可以判定是由右侧“妈阁庙”飘出,由空中笼罩到左侧,这个设计很巧妙地利用“妈阁庙”,来表达对澳门顺利回归的祝愿和对澳门人民的祈福。同时,在画风上,缭绕的香烟也平衡了画面上方的留白,使币面整体更显得和谐,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