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还贷违约金怎样收取
提前还贷的违约金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人提前偿还欠款的,应当根据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提前还贷违约金怎么算
提前还款会产生违约金是在借贷双方签署的合同**同认可的条款,一旦借款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或大部分本金,借款人将会支付违约金,一般分为两种形式收取:
1、违约金为若干个月的利息:不同银行的规定也是不同的,以中国银行为例,其规定1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三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1至2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二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3年以后,需要参照抵押合同为准。
2、按照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比计算(一般为1%至3%):因为不同银行的规定,而产生不同的违约金计算方法:以建设银行为例,其规定1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将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3%人民币作为违约金;1至2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2%人民币作为违约金;3年之后,无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签合同时怎样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
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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