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章丢失如何补办
公章遗失之后的补办程序通常涉及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是进行报警处理。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您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价与复印件前往丢失地点所在区域的派出所进行报案,并申请获取报案证明文件。接下来便是公告声明。在此阶段,请法定代表人携带报案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在全国范围内每日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媒体上刊登公章遗失声明,以示公章已失效。
然后,准备新公章。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满三日后,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需携带完整的挂失报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撰写并亲笔签名的公章遗失说明材料,前往公安部门**新公章的刻制备案手续。
最后,刻制新公章。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合法**机构进行新公章的制作。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法人亲自签署的相关说明性材料;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对登报声明表示认可的文件。
同时,还需向所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和合作伙伴通报公章遗失的消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章样式。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政策差异和具体情况的不同,上述流程可能会存在细微差别,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咨询,以便获得更为详尽的信息和专业的指导意见。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二、公章丢失法人不在怎么**
若贵司法定代表人印鉴不幸丢失,负责人首先应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挂失备案手续,接着再向公安机关提交更换公章的申请,同时需在指定媒体上刊发公告,声明原法人印鉴已失效,接下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提交重铸法人印鉴的申请,最后将新刻制的法人印鉴送至公司注册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二条
社会团体刻制印章,须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公安部**呈批,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到指定的刻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刻制,并提交其刻制印间的委托书。
第五条(一)社会团体应将印章印模报民政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启用。
(二)对于非法刻制的社会团体的印章,由民政部门按规定收缴。
(三)社会团体应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印章应有专人保管,对于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保管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社会团体变动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民政部门交回原印章,重新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刻制新的印章。
(五)社会团体被撤销,由民政部门收缴其印章。
(七)社会团体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