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件,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一般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条款,表明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时候,可以免除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一方的违约责任。然而,许多人不知道不可抗力条款怎么写,下面,小编将带来相关内容。
一、不可抗力条款怎么写
不可抗力是合同法中明文规定的较早的一种免责情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不可抗力的定义;一般多援引合同法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的约定不同于合同法规定,使其具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同时一般在合同中当事人还列举了不可抗力事件。
2、发生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采取的措施;
4、因不可抗力发生的损失各方如何分担。
二、构成不可抗力的三个条件
1、不能预见
不能预见指的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这里的不可预见指的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而不能依据当事人自身是否预见到了事件的发生来确定。例如,打钻孔桩的时候,在20米深处遇到一块孤立的岩石,使得钻孔无法进行,造成了损失。该事件可以称为不可预见,因为再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这里会存在一块孤立的岩石。
2、不能避免
不能避免指的是即使当事人预见到了该事件的发生,但是也无法制止其发生。例如,尽管当事人收到了地震的预报,但是也无法避免地震的发生,这就是无法避免。如果事件通过当事人的努力是可以不发生的,即使发生了也不能构成不可抗力。
3、不能克服
不能克服指的是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当事人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消除或减弱该事件的负面影响。例如,发生了地震,当事人无法将已完工程移离地震地区,只能任其坍塌。如果通过当事人的努力可以将损失避免,对于这部分损失而言,该事件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