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行政处罚违法怎么处理?
当事人受到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后,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通常,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诉讼。如果法院认为行政处罚行为程序违法,就可以判决行政依法撤销。
1、有权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有权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有权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对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或者其上级行政,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3、有权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由上级行政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复议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决定采取“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方式处理。
5、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采取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限制”规定,给了程序违法的行政行为以“复活”的机会。
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基础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所以法院应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三、程序违法的国家赔偿定性分析
国家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规定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据此,申请国家赔偿须同时具备五个要件:
1、违法行使职权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及其工作人员;
2、行使职权的行为已被确认违法;
3、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已造成了损害后果;
5、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我国的行政处罚的程序性规定中,行政处罚对于行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影响是十分的重大的,当事人必须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涉及到行政处罚这类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如果是自己无法处理的话,是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