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他项权利证有什么风险?
1、风险意识差。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总认为抵押贷款风险小,所以从贷款调查、审查,以至贷后跟踪检查等各个环节都放松警惕,把关不严,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2、责任心不强。
个别信贷员在**抵押贷款时,只看下(连审查都谈不上)抵押物的所有权证,然后就由客户自行去相关部门**登记事宜,等客户拿来他项权证时,就直接发放贷款。正因存在如此做法,才使虚**件、虚假登记的情况层出不穷。
3、贷后管理松懈。
由于缺乏风险防范和责任意识,一些信贷员贷后根本就没有进行跟踪检查,致使当抵押物被偷卖、转移时,还毫不知晓。也正因贷后管理松懈,因此当抵押物发生变质、价值降低等情况时,也未能及时采取相措施,最后致使贷款形成风险。
4、缺乏相关法律知识。
当今的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如果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最后往往易造成抵押无效或无法实现优先受偿。
5、抵押物价值贬损(外部环境的变化、抵押物自身状况变差等)
根据我国《物权法》靠前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二、设定他项权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他项权利主要指用益物权里的地役权和担保物权里的抵押权。
因为财产被法院查封,该财产在案件处理完毕,可能被变价,变卖,拍卖。因此,该财产所有权不确定。
如果设定他项权利,将会导致相对人无法享受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这些潜在的风险都是非常的小的,因为不动产抵押登记的管理很严格,相关借款机构本身在审核的时候也已经非常的小心谨慎了,权威的评估报告机构出具的对于不动产的评估意见也是具备一定的参考性的,所以整体程度上,他项权证存在的这些风险是可以有效的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