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犯罪行为导致手机产生的意义也会不同,根据案件情况手机也会被做不同的处理及保管在不同的相关单位。
当因发生了犯罪行为,作为违法或是犯罪嫌疑人他的随身物品也会被交由警方暂时保管。而如果暂未摆脱犯罪嫌疑则依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拘留。拘留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行政拘留,物品会由拘留所统一保管;若是刑事拘留,物品则会交由看守所统一保管。根据《拘留所条例》的第十一条得出,被暂时关押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拘留所的工作人员会检查犯罪嫌疑人身上是否携带了严禁携带的物品以及物品是否属于违禁品。非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期间的生活必需品和现金会被犯罪嫌疑人所在的拘留所进行登记,并进行统一的保管。而若是检查出携带的物品含有严禁携带的物品,或是与犯罪事件相关的物品则会被拘留所根据物品情况交由到不同机关依法经行处理和检验。所以手机如果是与犯罪事件相关则会被移交到机关依法处置,若不属于则会被看守所保管。
若是另外一种刑事拘留,拘留的对象往往是被当场抓捕犯罪行为的人或者是相关刑事案件中有重大嫌疑的不法分子,则根据《看守所条例》的靠前十条中的说明,由看守所收关的人犯,看守所会对其人犯进行严格的人身检查以防人犯身上含有隐藏危险的物品;而人犯携带的相关物品也会进行严格的排查。若不是其人犯日常生活必须品,看守所则会登记并为其代为保管,当其人犯出狱时会核对发还给本人;或是该人犯转到其他监狱或者劳动改造机关也会转到其人犯所在监狱、改造机关。当查验出其人犯携带出严禁携带物品时,看守机关会把该物品没收不会退还给其人犯。检查出犯罪的证据和可疑的物品,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会当场制作相关记录,且人贩会签字按指印,并送往主管案件的相关机关处理。所以根据不同种的情况,手机会有不同形式的处理方式。
当因发生了疑似犯罪行为,作为违法或是犯罪嫌疑人他的随身物品会被交由警方暂时保管,如果是已经查清楚了其违法或是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出现违法或是犯罪的行为或者是免于处罚的,物品会立即交还给物品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