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好申请材料,然后到相关网站递交申请,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备案成功。
(一)申请材料:
1、《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一式两份
3.可到劳动保障局工资科领取,也可从劳动保障"便民服务"栏目获取
4.需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开户
5.备案数据电子版
(二)审批依据:
1、《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2、《关于印发(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受理范围:驻市内四区的中央、省、市属用人单位
(三)审批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已提交《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
(四)审批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可从大厅窗口领取或直接从网络获取《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表格。
2、受理并审核:对资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材料登记表》,对资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开通网上办事:劳动保障部门信息中心为企业开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权限。
4、登陆网站:用人单位根据授权登陆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选择“我的办事大厅”或“单位办事”栏目,录入劳动保障部门授权的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按照网上备案要求,如实填写并保存备案信息。
5、备案时间: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
6、网上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给予备案,在3日内办结。
通常在网上进行劳动合同的备案还是比较方便的,只需要当事人到相关网站去获取网上备案的申请表和承诺书,然后根据提示来操作填写,然后将自己的所有材料递交给相关网站,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批,审批的程序只要是当事人资料齐全并且合法,那么工作人员很快就可以批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