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般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刑法靠前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并处罚金。
《野生动物保**》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