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休假的意义越来越突出。公休假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尊重,同时标志着社会文明的巨大进步。休闲放松在人们生活中的扮演的角色地位越来越重要,因而公休假使人们拥有更多的时间在紧张的工作和生活中可以适当放松身心。那么公休假国家规定天数是多少?具体规定又是怎样?
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和公共假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由单位统筹安排,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综上可知,公休假对劳动者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休息日,意义也是极其重要的,同时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劳动者可以在公休假进行精神文化娱乐活动,一定程度可以促进相关旅游业等的发展,所以公休假是很有必要的。公休假国家规定天数是不可改变的,如果有企业侵占劳动者的法定公休假日,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采取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