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仲裁要多少钱
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表
争议金额(人民币) 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000元以下的部分 40─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按4%─5%交纳;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按3%─4%交纳;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按2%─3%交纳;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按1%─2%交纳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按0.5%─1%交纳;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按0.25%─0.5%交纳;
在此提醒一下,申请仲裁的,是需要向仲裁委员会交一定费用的,但是也有例外,收取费用的主要是像财产权益方面的***,而如果是劳动仲裁的话,是不需要交费的。
申请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仲裁申请书、证明身份的有关证明文件和有关证据材料等。
申请仲裁的步骤分为受理、受理、听证、裁决。
仲裁程序从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开始。如果在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会先审查,认为它符合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期限以收到申请开始算一共五天,同时要发送给被申请人仲裁通知书及其附件。
二、关于仲裁需要注意的事项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员的产生。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发出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后,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在开庭期间,当事人享有辩论和发表最终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开庭的纪律。
2、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后,也是可以自行和解的,能够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庭提出请求,制作调解书,当然,撤回仲裁申请也是可以的。仲裁庭也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如果仲裁庭认为有必要让一个专门的评价问题,评价可能是由一个评价部门共同商定由当事人或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和评估费用应当由当事人预付。
4、仲裁庭查明争议事实,宣告终结后,应当进行复核,并按照复核中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当事人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执行。
《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