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交强险是指什么保险?
机动车交强险是指被保险的机动车出现交通事故进而导致受害人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之内给予赔偿的一种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交强险的理赔额度怎么确定?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
三、交强险的保险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不买交强险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如果简单来理解交强险的话,交强险实际上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用该保险理赔受害人,但是交强险跟商业险的区别在于,商业险是自愿购买的,交强险是法律强行规定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