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代理人是什么人,有什么规定?
合同代理人也“授权代表”。指自然人根据代理契约或授权书或口头约定,向被代理者收取一定佣金(或者免费),全权或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代表被代理人或者授权单位,在代理期限内行使被代理者的权力,完成相关的使命或者任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有很多事务当事人可能无法或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其权利的,通过向代理人出具授权文件向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的行为根据授权的内容在授权范围内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代理人,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委托代理人的一种,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的人。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前者称为“单独代理”或者“一人代理”,后者称为“共同代理”。
二、什么人能成为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如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 “意定代理” 或“任意代理”。
委托代理人通俗地说,就是当事人没有空或者不想出面做一件事,就拜托其他人帮当事人去完成这件事,这个帮当事人的人就叫委托代理人。
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用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的人,就是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书面签订委托合同,一种是口头达成协议。在代理权限内进行法律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超过代理权限进行的民事活动,由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