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单位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建议向用工地劳动监察投诉,该单位已经严重违法。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三、单位不给工资会被罚款多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中的内容很多,涉及到职工的方方面面。其中关于加班规定了几种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从正常工资的1.5倍到3倍不等。企业在国家法定假日安排职工上班,比如国庆,春节,要支付不低于3倍工资。企业不支付的,职工可以到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