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在实践中也很常见,但是我们应该与一般的诬告行为相区分,那么诬告陷害罪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的法律中关于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又是怎么样的?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介绍诬告陷害罪的含义以及相关的立案标准问题。
诬告陷害罪的含义?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审判等。“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告发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诬告陷害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故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
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
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
四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国《刑法》第243条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3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告,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