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并根据双方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双方受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无误之后签字。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了,可以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
,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就算签字了,也可以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如果不申请复核或是超过申请复核的期限,也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提出异议。原则上,在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证据的一种,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进行反驳,该证据一般会被采纳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是如果对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并能够提出推翻的证据,在诉讼中,也会推翻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由法院对责任进行重新认定。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是可以申请复核的,复核申请应当在三日内提出,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三十日内做出复核结论。如果不申请复核或是复核超过期限,也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如果能够提出足以推翻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法院会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