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一系列的软件知识产权***之后,我国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越发的重视,但是相关的制度规定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完善和普及,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所以对很多专业名词还存在着模糊认识,那么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区别呢?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一、目的的不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目的在于确权,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权留下足够的证据;
软件产品登记---目的在于投放市场,确保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
《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的不同
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不一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产品登记:国内软件产品登记由各省市软件行业协会予以受理和认定。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统一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理,最终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由信息产业部审核备案。
三、保护期限的不同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软件产品登记保护期限为5年 。
四、软件产品登记必须要先**软件著作权登记吗
在2009年3月之前,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软件产品登记的必需条件。2009年3月,工信部第9号令,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第四款,软件产品登记所需材料即拥有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有效证明,这个知识产权有效证明,即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前期**的软件产品登记企业,要求补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对于新**的软件产品登记,需要提交软件产品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五、软件著作权登记**步骤
1、**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注释: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受让、承受或继承),权利继受方**著作权登记时需先做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申请表可以到我中心网中的“软件登记特别提示”中下载)
2、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 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获得登记证书
在经过上面的分析后,我们可以理解,对于现在开发的软件产品,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登记软件的著作权,而且对于著作权的登记也有着明确的时间节点,而软件的产品登记权在于开发者具有将软件投放市场的权利,而且软件产品登记的保护期限要比软件产品的著作权登记短的多,所以在确保及时登记软件著作权的同时也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投放市场的合法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