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毒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一千克以上、***或者*****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或者*****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并处罚金。
贩卖***不满二百克、***或者*****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未经处理的,**数量累计计算。
二、贩卖**方式
贩卖**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的行为:
(1) 将**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卖出牟利的;
(3) 制造**后销售的;
(4) 以**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品、***的。
因为**会严重危害到公民的生命安全,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在吸食了**后也是会因为某一些原因滋生出其他的违法行为,我国的司法机关也是规定了任何公民都是不能做出制作贩卖**的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司法机关也是会根据涉案的**数量来定罪的。有本站,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