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婚假的前提条件享受婚假的法定前提条件是依法**结婚登记,即必须在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且取得结婚证才能符合休婚假条件。若员工只是订婚或者举办婚礼、婚宴等情况,并未**结婚登记和领取结婚证是不符合享受婚假条件的。
二、再婚者与初婚者婚假待遇相同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00]84号),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三、请婚假需提前申请婚假虽是法定的假日,但并不是领取结婚证之后就可以立刻休,需向用人单位提出婚假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后享有婚假。因此建议员工提前确认好休假日期,确定后提前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休假申请,同时交接好休假期间的工作。
四、重庆市可以休多少天婚假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8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靠前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该条款已经删除。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6条规定,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因此,晚婚者不再享有额外的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