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有什么?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1、试用期是用工方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此种情形是没有补偿金的;
2、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代通知金,那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需要征得劳动者的意见,如劳动者同意了,双方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
在协议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金;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确是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需要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个人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如劳动者***、造成损失、刑事犯罪等符合《劳动合同法》条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代通知金。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员工**工作交接手续,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试用期的员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单位的录用条件,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