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小区地下停车位应该属于谁

网友 2024-10-24 13:43:32

一、小区地下停车位应该属于谁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目前我国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存在四种形式:

靠前种是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

第二种是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

第三种是楼房首层架空停车位;

第四种是楼房屋顶平台停车位。

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在如今的社会,市场经济的竞争下,土地的需求日益膨胀,很多开发商就不得不向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发展。

依据“物权”理论,计算建筑物容积率的建筑物是主物,不计算建筑物容积率的建筑物是从物。此时的地下停车场便成了依附于地上建筑物的从物而归属于主物(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人即全体业主。所以,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完全物权。初始登记时,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独立的房地产权,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也就是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将停车位予以出租,所得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同时,停车位使用人必须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然而,从全国范围内来看,也有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是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即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载明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宗地上的建筑面积。因此,该种停车位可拥有独立的产权。如北京市就规定,此类地下停车位可单独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与购买的商品房合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此种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通过买卖而拥有产权的业主虽然无须缴纳车位使用费,但仍应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或车辆看管费。

本文标签: 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

其他文章

  • 了解人民币大炮筒价格
  • 1980年50元人民币收藏价格
  • 第二套人民币大黑拾真伪鉴别方法
  • 背绿水印一角最新价格
  • 连体钞收藏你不知道的事儿
  • 2019年纪特邮票发行计划
  • 【福利特文交所】《天安门片》等入库数目公告
  • 1996年1元纸币价值分析
  • 1953年5元纸币价格及图片
  • 9月25日发行《挥扇仕女图》丝绸小型张
  • 光头强的真实姓名叫什么
  • 京剧猫白糖真正身份(京剧猫白糖是哪个宗派)
  • nba历史得分榜最新排名前50(最新NBA历史得分榜排名)
  • 奔驰c260l新车报价2023款(奔驰C级购车手册)
  • AKG爱科技K142HD头戴式耳机(k142hd音质怎么样)
  • 孟浩然的诗有哪些(孟浩然最经典的10首唐诗)
  • 惠威音箱到底怎么样(属于什么档次)
  • 好看的古装电视剧排行榜前十名(评分最高的十部古装剧推荐)
  • 慈禧墓被盗全过程(被盗的宝物都去哪儿了)
  • 和天下多少钱一条(中国最贵的香烟价格表)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