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有哪些
(一)、认定条件不同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帐务处理上区别
(1)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对方开具增值税**,两者处理存在不同
1、一般纳税人处理为
借 库存商品等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等
2、小规模纳税人为
借 库存商品等
贷 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
(2)在销售商品时,采用的税率不同。
1、一般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三)、税收管理规定的区别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税率与征收率不同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纳税人: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免税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