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购房证明是到买房所在地的区交易中心开具的,不是户口所在地。
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证明时,所需材料如下:
购房**、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申请的当事人本人到场。在交易中心受理当日起,7日后再到交易中心领取首套购房证明。
凭首套购房证明,至契税窗口**缴纳1%税率的手续。
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靠前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最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规定: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较早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