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三年可以减刑多少?
最多减刑一年半,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但实际基本达不到。
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怎么样才能减刑?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怎样才能减刑,起始时间与间隔时间如何规定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的,不能少于十年。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