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在外地公安局开户籍证明吗?
外地不能开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开。出具户籍证明,一般由本人带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这里一定要注意,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不是其他派出所。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相片的,但有个人相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
二、**户籍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正常情况下,相关的人员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都应该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需要出具的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方面的说明。
此外,如果说是委托他人**的话,那么还应该要提交相应的委托书、委托人还有受托人的居民户口簿;如果说公民申请人是监护人的,那么还应该要提交监护人还有一些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如果说遇到市民户口簿遗失的,同时又确实是急需户籍证明的,如果说警方称可以把相关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常住人口的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上户籍专用章的,也是可以作为户籍证明使用的。
三、户口本使用方面有什么注意事项?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综上所述,如果人们的户口本丢失,在补办期间需要用的,可以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这个效力等于户口本。当然,开户籍证明必须回到原籍派出所,异地不能**。如果本人不便前往,可以授权委托给他人处理,需要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