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赔付是什么意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简称交强险)是我国比较早的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由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什么是无责赔偿?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即使车主没有任何责任,保险公司也应当就肇事方的损害进行赔偿。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最多会赔付肇事方司机400元人民币。
交强险无责赔付实际上是为了保护弱者利益而设计的一种制度,车与人相撞当然应当采取无责赔付,车与车相撞又没有人身伤害时,两车处于均势地位,应采取有责赔付。
交强险无责赔偿虽名为无责,但并不是无条件赔偿。无责赔偿应当考虑一个最基本的要素:无责机动车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无论是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责方机动车均应与受害人所乘坐车辆或财产损失车辆发生碰撞或接触,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或损坏财物实际产生了作用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碰撞赔偿原则。因此,交强险无责赔偿是以损害结果与无责车辆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为前提。